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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廉洁自律通知
中秋国庆廉洁自律通知,是政府为了提醒政府领导官员,不要在双节来临之际,就走错路,收受贿赂。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中秋国庆廉洁自律通知,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两篇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中秋国庆廉洁自律通知一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结合省农委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全委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严守规定,坚持以身示范、从我做起,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中秋、国庆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卡、明信片等物品;严禁用公款吃喝、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烟酒、食品、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类似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节礼及各种钱、物、卡;严禁用公款赠送节礼以及各种钱、物、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三、加强管理严肃执纪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内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准公款报销,做到令行禁止。对顶风违纪行为,将按照“一案双查”的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驻省农委纪检组监察室
201x年x月x日
中秋国庆廉洁自律通知二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扎实推进我县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重申“五条严禁”,请严格执行,确保令行禁止。
一、严禁违规公款消费。严禁公款宴请、购发赠送月饼等节礼或用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和到营业性场所公款娱乐消费。
二、严禁滥发钱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
三、严禁收受“节礼”。严禁党员、干部以各种形式和各种方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储值卡、电子礼品卡;严禁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遵守《邻水县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的规定(试行)》办法,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停放,除执法、值班车辆,其余车辆一律封存。
五、严禁借机敛财。根据《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试行)》(邻委办发〔2014〕39号),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带头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管好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人员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贯彻落实规定态度不坚决、管理不到位,导致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邻水县监察局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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