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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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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各归口监督单位: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公款吃喝等活动;严禁收受有利益关系对象购送的月饼、土特产品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红包;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有利益关系的对象或单位的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严禁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管理对象摊派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廉政谈话、组织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前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核查,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对违纪问题要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等党纪党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三、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省纪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将严格落实省纪委要求,实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周报制度。2017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期间,请各单位于每周二(即9月12日、9月19日、9月26日、10月10日)上午11:30前报送本单位前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信息一律以word文档排版报送,内容必须准确,即当事人的姓名职务、违纪事实、处理结果等都要准确,处分也要明确是党纪处分还是政纪处分。要注重报送信息的典型性和警示性,反映“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所有信息必须按程序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送。
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设立举报电话(xx),开通举报信箱(xx),及时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配合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快查快办,严格落实问责制。
联系人:安xx
电  话:xx
传  真: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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