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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第二次全省高速公路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豫交建管〔2012〕1133号)要求,省厅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7日组织开展了全省高速公路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分设一个巡视组、两个质量安全专业检查组,对全省5个在建项目、3个考察项目、7个建设单位、10个监理代表处、20个施工标段进行了检查。专业检查组负责对建设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内业资料、工程管理及安全生产和平安工地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巡视组对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巡视督导,保证检查的公平、公正。同时对项目综合管理情况和创优工作进行评价。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省多数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能够按照省厅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抓质量、保安全的意识不断增强,认真落实首件工程认可制、样板工程评审推广制度,工程质量监管得到普遍重视,项目质量管理不断深化。信用评价工作日趋完善,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工作更加严谨有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较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完善得当,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基本到位,“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正在有序开展。
本次实体质量检查中,路基压实度抽检65点,其中合格65点,合格率为100%;沉降观测抽检40点,其中合格38点,合格率为95%;路面面层厚度抽检16点,合格率100%(按代表值为标准);结构物尺寸实测共473点,其中合格447点,合格率为94.5%;钢筋保护层厚度:梁板实测397点,其中合格301点,合格率为75.8%;立柱实测398点,其中合格344点,合格率为86.4%;盖梁实测78点,其中合格57点,合格率为73.1%:结构物强度实测319个测区,其中合格306个测区,合格率为95.9%。
二、质量安全工作好的做法
(一)结构物尺寸合格率、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大多数项目能够认真按照《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力度,对混凝土外观质量和内在配合比严格把关,使结构物质量达到了内实外美的效果。实体结构物检测结果显示:结构物外观尺寸合格率从上半年的92.3%提升至94.5%。连霍高速洛阳至三门峡改扩建工程加强对钢筋保护层厚度的重视,在钢筋加工、制作、安装、定位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立柱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达94.3%。
(二)项目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创优质工程活动取得阶段性进展。大部分项目进一步落实首件工程认可制、样板工程评审制、三级技术交底等文件要求,选出质量最好的各分项工程作为样板全线推广,有效提高了项目整体工程质量。
(三)设计变更、计量支付进一步规范。多数项目公司能认真执行设计变更程序,建立了设计变更台账;对计量支付的管理较之以往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四)信用评价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多数项目能够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细则客观、公正地开展信用评价 工作,该工作对提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意识,维护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工程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多数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及“平安工地”建设十分重视,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有序。其中连霍高速洛三灵改扩建工程对安全生产工作较为重视,“平安工地”现场落实情况较好。体现在施工现场高空作业防护、规范的步梯、防护栏、安全保通到位等工作较为扎实;武西高速桃花峪黄河大桥项目落实省厅旬查制度较好,并结合自身项目特点,引进先进的科技手段,对主桥、隧道、拌和站和预制场等重要施工区域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创新了“安全警察”管理模式,进一步确保施工安全。
(六)复杂构造物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稳步开展。武西高速桃花峪黄河大桥、连霍高速洛三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所有高墩大桥、隧道均按要求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
各项目公司按照省厅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但还存在如下问题:
1、个别项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中工程管理类技术人员数量未达到豫交工〔2009〕2号文件的要求,如鹤辉高速公路项目;个别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级别较低,未按要求设置项目总工程师,如连霍高速改扩建刘江至兰考段、兰考至商丘段。
2、个别项目公司制度落实不到位,从制度内容和执行情况看,部分制度流于形式,不能用于控制和指导工程。如鹤辉高速项目管理类文件覆盖面深度、广度不够,支撑质保体系运行资料相对简单。
3、个别项目公司对隐蔽工程、复杂结构物评审、技术交底等制度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全面。武西高速桃花峪黄河大桥项目、鹤辉高速项目隐蔽工程验收未按省厅要求执行,未见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表和照片;连霍高速刘江至兰考段、兰考至商丘段改扩建工程、鹤辉高速等项目三级技术交底层次不分明,针对性不强。
4、部分项目公司首件工程认可、样板工程资料过于简单,首件认可和样板工程评审工作不及时,如连霍高速洛三灵改扩建,武西高速桃花峪黄河大桥项目、鹤辉高速项目。
5、个别项目施工进度不均衡。鹤辉高速项目施工环境差,项目公司协调力度不够,至今无法全面施工,进度明显滞后。
6、鹤辉高速项目对监理、施工单位信用评价不重视,未按要求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7、部分项目设计变更批复时间较长,如鹤辉高速、连霍高速改扩建刘江至兰考、兰考至商丘段;连霍高速洛三灵改扩建项目设计缺少未批复变更台帐记录。
(二)实体质量方面
1、路基、路面工程
1)大部分标段路基工程临时排水设置不完善,填筑时未按要求设置路拱;部分改扩建工程中,老路排水未能与改扩建路段的临时排水有效衔接,个别路段雨雪过后未及时处理,路基有积水现象。
2)个别改扩建工程新老路基的结合部位台阶开挖处理不规范、不整齐,不利于碾压;老结构物两端的锥坡、八字墙拆除不彻底,如连霍高速改扩建刘江至兰考、兰考至商丘段。
3)个别标段路基边线不顺直,曲线不圆滑,存在路基局部宽度不足的现象,如连霍高速洛三灵改扩建工程。
4)武西高速桃花峪黄河大桥项目沥青路面取芯结果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