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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7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6:52:34

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宁缺无滥;
(二)确定推荐人选要高度重视师德水平,有较强的示范性,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教育管理方面要有突出的贡献;
(三)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校)校(园)长在推荐工作中要负总责,严格把关,对于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不负责任的学校,一经查实,原推荐指标作废,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县直学校要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能力强、有责任感、坚持原则的同志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六、申报材料和时限
(一)报送材料要求
1.2017年开展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报告(含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
2.公示及公示报告。
3.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
4.报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审批表》《优秀山村教师审批表》一式三份。先进个人还需交免冠正面2寸蓝底照片3张。
5.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材料内容要求准确、生动、详实;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另附2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简介。
上述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上报,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中审批表的照片处要插入与纸质审批表同底相片(免冠2寸蓝底照片,150kb以上)。书面材料要求规范整洁并装订成册,署名申报类别、申报人姓名、申报人单位三项内容。
( 二 )报送时限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县直学校务必于2017年8月 25 日前将以上评选材料报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联系人:龙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邮箱: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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