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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挂牌督办等五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各乡镇和各监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督促各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市政府食安委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食安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试行食品安全工作挂牌督办、风险预警、暗访督导、信息通报、工作日报告五项工作制度。现将五项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挂牌督办制度
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食安委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内容
1、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域或环节。
2、同一区域连续被群众举报两次以上的同类食品安全问题。
3、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结的投诉举报案件。
4、未按要求完成的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或重要事项。
5、其它需要督办的事项。
二、办理程序
挂牌督办工作由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填写《食品安全工作挂牌督办责任书》(式样附后),报县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审批后,交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收到责任书后,要明确责任主管领导、承办单位、联系人员,填写回执栏,并按要求反馈办理情况。
三、办理要求
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办理,对督办事项要真查实核、严查重处,确保落实,不得相互推诿扯皮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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