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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绿化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村庄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总体要求,2009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工作,为激励广大群众投资搞绿化,建设美好家园,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清河县所有行政村。
二、奖励设置
全县共设立“村庄绿化红旗村”十个;“村庄绿化先进村”十个;“村庄绿化先进镇(处)”二个。
三、标准要求
1、村庄绿化红旗村标准:①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其中当年新增林木覆盖率不少于1.3%;②建有完整的环村林带,达到5行以上,且林相整齐;③村庄周围坑塘绿化达到100%;④村内闲散宅基林木覆盖率达到100%;⑤街道宽敞绿化整齐;⑥居民院内乔木种植不低于5棵;⑦村辖范围内农田林网控制率不低于95%,林相整齐;⑧村辖区内宜林荒地、河渠绿化率达到100%;⑨村民爱树护树风气良好,无重大毁林案件。
2、村庄绿化先进村标准:①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其中当年新增林木覆盖率不少于1.3%;②有比较完整的环村林,达到3—5行,且林相整齐;③村庄周围坑塘及闲散宅基林木覆盖率达到95%;④居民院内乔木村达到3—5株;⑤村辖范围内农田林网控制率不低于95%;⑥村辖范围内宜林荒地,河渠绿化达到90%以上。
3、村庄绿化先进镇(处)标准:2009年各镇(处)要抓好10个以上的村庄绿化示范村,其中村庄绿化先进村和红旗村不少于5个。这些示范村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即:①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当年新增林木覆盖率1.3%以上;②建有3行以上环村林,林相整齐;③居民院内乔木达到3株以上;④村庄周围坑塘及闲散宅基覆盖率达到90%以上;⑤村辖区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⑥村辖区内宜林沙荒、河渠绿化达到85%以上。
四、评选方法
村庄绿化先进典型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法,由县政府
六、奖励
(一)对绿化红旗村和绿化先进村
1、颁发奖牌,村支书(或主任)年终优先评选为县农业劳动模范,在全县三干会上予以表彰。 2、经济奖励。村庄绿化红旗村奖励2万元,其中,县公文网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