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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创先争优考核实施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18:59

为确保2014年工会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不断推动我县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现就2014年全县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核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评分

考评内容分重点工作目标和日常工作两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工作目标占80分;日常工作占20分,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一)重点工作目标(80分)

《2014年全县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请见附件)

(二)日常工作(20分)

1、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总结、材料;按时出席县总工会召开的各类会议。(5分)

(每缺报或缺席一次扣0.5分。)

2、服从县总工会各项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县总工会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上出现违纪、违规的。

二、考评程序和方法

本实施办法考评实行百分制,采取自评打分、部室打分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评打分。11月底前,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对照本办法确定工作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按照有关规定得出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得分和加分得分,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自查自评材料应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重点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对照上述目标要求逐项写明完成情况。第二部分为特色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写明开展每项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及其社会影响。第三部分为一票否决项目情况和加分项目情况,并标明最终自查得分。

2、部室打分。年底,县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对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各工会工作委员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3、领导评价。县总工会领导班子根据各工会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4、加权汇总。按自评分、部室打分、领导评价各占10%、50%、40%权重得出综合得分。

5、加分项直接计入最终得分。

三、考核等次及奖励

根据年度考核得分情况,分乡(镇)和县直两大类别,由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考核得分情况与工作经费挂钩,县总工会根据最终考核等次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工会创先争优考核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