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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张家界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张家市水利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水安〔2013〕11号)、《张家市水利局 一、党组责任:
局党组对本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政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推进水利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工地、进家庭。
3、根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4、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重点加强人财物、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要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政一把手“三不直管”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点项目安排、重要人事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按规定程序办理,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健全招标投标监管与标后管理机制,加大对项目资金预算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四个安全”。
7、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控“三公”费用支出,禁止各种铺张浪费的行为。抓好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坚持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化、常态化。
8、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创新为民服务新举措,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9、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对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0、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公文网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