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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1:23:41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为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同时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区安委会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主任,分管生产安全副区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消防、交通安全副区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副主任。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区安委会

  领导、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全区其他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2.2 区安委会办公室

  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关系;承担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区安监局  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职工和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知识的公文网网,谢谢。


株洲市天元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