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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为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同时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区安委会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主任,分管生产安全副区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消防、交通安全副区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副主任。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区安委会
领导、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全区其他力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2.2 区安委会办公室
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关系;承担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区安监局 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职工和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知识的公文网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