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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区机关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维护与燃修
1、车辆必须定时清洗,保持外观清洁,车内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2、严格控制车辆修理费用支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做到小修自理,大修节约。
3、驾驶员加油时,须由党政办集中办理油卡。
(三)交通事故处理
1、车辆在正常工作中,如出现交通事故,依据交通肇事部门的处理意见和车辆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按比例由驾驶员支付如下:
⑴判负全部责任时,驾驶员承担赔偿费用的30%;
⑵判负主要责任时,驾驶员承担赔偿费用的20%;
2、非上班期间且未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安排出发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一切损失,同时予以辞退。
(四)其它
机关所有公用车辆的落户、年审养路费、保险等事项一律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