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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经研究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工作任务
信息工作考评对象:
各县区粮食局、市粮食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处室。
工作任务为:
各县粮食局信息报送每月不少于8条,每年不少于100条。
区粮食局、区粮食局信息报送每月不少于2条,每年不少于24条。区粮食局每月不少于1条,每年不少于12条。
市局直属单位:粮库、粮库信息报送每月不少于2条,每年不少于24条;市苏北粮城信息报送每年不少于18条;市粮油质量监测所信息报送每月不少于1条,每年不少于12条;市军粮供应站、市地源商贸中心信息报送每两个月不少于1条,每年不少于6条。
市局机关各处室:办公室、调控处、产业发展处、监督检查处信息报送每月不少于2条,每年不少于24条;政治处、监察室、财务审计处信息报送每月不少于1条,每年不少于12条。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工作动态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反映市内粮食行业重要活动,粮食政策法规出台和实施,推进工作的举措、成果和经验,服务社会和民众的活动等。报送信息以原创为主,信息被粮网采用的,分别计算基本分,其中,“工作动态”每条计2分,“图文报道”每条计3分。粮网主动约稿登载信息每条加2分,省粮食局网站采用信息每条加5分,省粮食局及其他部委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10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信息每条加10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20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每条加20分,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40分;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每条加40分,中央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60分。
(二)决策参考类信息。决策参考类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国内外粮食政策动向,粮食及农业等方面的法规,外省粮食工作动态和经验,粮食工作专题调研报告等。原创信息被采用,每篇计5分。
(三)市场行情类信息。市场行情类信息主要内容是粮油市场行情监测和汇总分析报告,重大节日、市场动荡时粮食行情信息,客观反映当地粮油市场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行情汇总分析类原创信息每条计3分。
(四)公告栏信息。公告栏信息主要内容是当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的粮油市场竞拍、资产处置和招租、人员招录等,被采用的每条计1分。
(五)政务公开类信息(限考评市局各处室)。政务公开类信息主要是将市粮食局政策法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财政资金、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符合政务公开要求的有关业务主动公开,市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公开内容督查督办。每条公开信息计1分;如果重要信息没有主动公开且受到网民咨询质疑,每条扣3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参加年度信息先进单位考评。
(六)《粮食研究》稿件。《粮食研究》稿件纳入信息宣传考评,被《粮食研究》采用的调研类稿件每篇15分,其他稿件每篇10分。
三、考评奖励
(一)信息宣传工作采用积分方法考评。市局办公室明确专人按月统计通报,在粮网公布积分情况。
(二)市粮食局对信息工作进行年度表彰奖励。每年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考评都以信息采用总量和年度得分为主要依据,但信息先进单位必须达到信息报送最低指标条数,且年度得分领先,同时要有明确的奖惩办法。
(三)考评时限。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下年第一季度内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考评结果在《粮网》发布。
四、附则
本办法由市粮食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