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运输管理规定
本 文由 第 一公 文网 g o ng w e n .1 k e j i a n . c o m 收 集 整 理 1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
1、绞车司机每次拉放车接近+950m、880m车场道岔时,必须减速通过,不减速
通过罚款20元;如不减速造成车掉道,追究司机责任,每次罚款50元。
2、翻车工矿车不挂销子、不上拉板,一次罚款50元。有问题矿车必须挪到空
车道。发现带病矿车入井每次每辆罚款100元。矿车必须清理彻底。剩货多
留大车底不处理,每车罚款50元。
3、信号工每次下放车时,要全面检查矿车各部。如检查不细致或不检查、有问
题不处理追信号工责任。别销不插或拉板不挂罚50元,带病车下井100元。
4、950、880下把钩接车后检查插销及拉板。如未发现病车入井,发现一台罚款
100元。车场上下10米范围内为下把钩文明生产责任区。如因撒货清理不及
时造成车掉道每次每辆罚款50元。
5、下把钩每次拉放车必须保证道岔搬到正确位置,有一次不正确造车车辆掉道
每次每辆罚款100元。
6、严格执行拉风车数量管理制度。岩车2个、喷浆料车2个、件车2个、煤车
3个。超规定拉放车每次每辆罚款200元。
7、落实地面王东雨进行矿车维修。每旬必须对矿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及保养。
维修不及时每次每辆罚款50元。
8、机电技术员卢熙驰落实编号管理、保养记录的准备、验收及矿车检查及复查。
发现带病车入井,每次每辆罚款50元。
9、机电技术员落实井区地轮编号及检查工作。完成地轮安设计划、落实检查、
相关人员检修及复查工作。发现地轮不检修、不好使每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