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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使动火操作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动火等级划分,按动火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三级。1、一级动火:我公司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城区中压管网、站场生产区、阀室的工艺管网和压力容器、存放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而无法隔离的库房等处的动火操作。2、二级动火:站场区内非天然气系统、中低压调压站(柜、箱)内的动火作业。3、三级动火:低压燃气管道上的动火作业。第三条 审批权限及手续1、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公司生产副总、总经理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2、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生产副总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第四条 动火申批表的内容1、动火内容及目的。2、施工动火日期、时间、级别、操作方式3、动火作业方案:①地点范围、位置,包括:文字和附图(包括施工场地平面工艺图,动火作业点)、工作坑位置、消防器材等。②组织分工包括:所有负责人及成员的职责分工。③施工器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