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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6) 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桂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缴款申报表》,按常规办理。
7) 公司员工要在医保所报销生育保险的,投保时间必须在九个月以上。
8) 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2、养老保险(新增员工)办理程序:
1) 填写《职工增减变动清单》栏目内容:缴款单位、单位编号、变更日期、保险手册编号(没有可不填)、姓名、社会保险号(身份证号)、民族、参加工作时间、首次参保时间、缴费基数、变动原因(已购买保险的填调入、未购买保险的填招聘)。
2) 新员工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的,请在《职工增减变动清单》表格上注明补缴人员姓名及补缴月份。
3) 再填写《养老保险基金缴款申报表》中数据,备注栏中同样也需要注明新增人员姓名和补缴月份。
4) 新员工原来自己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公司新增养老保险前,先到养老保险个人缴交办理窗口办理报停后,再到公司养老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新增。
5) 申请个人保险报停时,必须提供单位填写的《职工增减变动清单》。
6) 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养老保险基金缴款申报表》, 按常规办理。
7) 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3、失业保险新增员工办理程序:
1) 填写《失业保险人员变化登记表》栏目内容:缴费单位、单位编号、填报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本单位首次参保年月、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单位、个人)、人员增减原因(已购买保险的填调入、未购买保险的填招聘)。
2) 准备新增员工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失业保险所办理新增手续。
3) 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手册》, 按常规办理。
4) 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4、公积金领取、新增人员办理程序:
1) 领取公积金程序:
① 请将要领取公积金的员工查看《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并根据自己所属类型提供相关资料。
② (备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中有17种购房所须提供资料的详细要求)
③ 根据所属类型,检查员工提取公积金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未婚的须在未婚证明上按手印并签名。
④ 填写《公积金支取清单》栏目内容:单位名称、年月日、单位代码、职工姓名、职工代码、支取原因(此栏暂不填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准确后再填)
⑤ 将已填写的《公积金支取清单》盖公章。
⑥ 从计划财务部出纳处领出《收款凭证》。
⑦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手续后,《收款凭证》归还财务部。
⑧ 公积金到帐后,财务通知员工提取。
⑨ 提取公积金时,员工须持有领导签名的《提取公积金申请报告》方可领取。
2) 新增人员办理公积金程序:
① 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补缴)清册》栏目内容:单位名称、变更年月、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姓名、摘要(新增)、上年月平均工资、汇缴标准、补缴、增加汇缴金额。
② 填写补缴部分时,须注明补缴月份。
③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常规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