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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电气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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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电气操作规程
(一) 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配电室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加强对电气规范的学习,做好安全供电工作。
(二)值班电工应巡视高低压供配电设备,若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报告,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设备的电源,事后必须报告上一级,将情况详细记入值班记录。
(三)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应单独触及供(配)电设备,牢记人体与带电导体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以下 0.1m,10KV以下 0.7m。
(四) 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并在操作前按照操作规定的顺序在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
(五) 在配电室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电工应负责完成:停电、验电,连结好接地装置,挂标示牌等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组织措施。
(六) 严格门卫制度,与配电室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外单位及参观人员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批准,实行登记制度;值班电工巡视时应随时将门关好。
(七) 低压掉闸经检查无异常现象,要及时送电,并试送三次,送不上时,应停止送电,全面检查直到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八) 主电停电,应立即启用备用发电机或手动(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上,立即报告当班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
(九)、发生火灾时,根据消防控制中心指令,进行下列操作:
(1)、保障消防用电,根据消防控制中心指令及时进行变配电操作。
(2)、切断低压配电柜非消防动力用电。
(注:尽量明确到操作的设备柜号,如:切断3号、4号、5号低压配电柜楼层动力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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