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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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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正常操作:

(一)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发放

1、发放前,先打开开关预热15分钟后,显示器为零,若有偏差,可以调整电位器给予校正,使其显示为零。

2、发放前必须进行电压检查。如显示欠压或电池电压不足,要重新充电。电池电压不足时,不准投入使用。

3、对维修的仪器各部分的检查,应按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维修”部分进行操作。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发放仪器,不得借故不发。按牌发仪器,进行登记,发完后将仪器牌挂到相应位置。

5、交回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时,发放人员应将其仪器牌还给使用人。

6、对收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应检查、维护,使其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所规定的要求。还要使仪器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各调节旋钮能正常调节,电源开关应灵活,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动作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7、对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充电。

8、对当班使用并交回的携式瓦斯报警仪,因故未检查完的,在交班时要交代清楚下一班检查。

9、对当班使用、交回的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登记。

10、对当班使用未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及时汇报,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维修、检查、标定。

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细致检查,根据先简后繁、先外后内的原则,压缩分析故障的部位,再用测量电压、电阻、电流的方法,找出故障点。

2、清理传感器网上的煤尘时,可用毛刷去尘,不准用湿布,以免损坏催化元件。

3、充电回路的常见故障和排除方法有:

(1)电源开关接触不良、充电二极管损坏时,需更换新件。

(2)连接线断线时,焊接连接线。

4、电源部分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有:

(1)电池损坏时,更换新品。

(2)连接线断时,焊接连接线。

(3)放电时间不足8小时、有短路时,维修电路。

5、稳压电路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显示值随电池组电压下降而下降,稳压电路有元件坏,更换新品。

6、传感电桥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开机显示小数点或负极度性点,黑白元件坏,更换新品。

7、甲烷标准气体校时显示值为负,黑白元件焊反,重新焊接。显示字不稳,A/D转换器坏,更换新品。

8、不能报警,报警集成块坏,更换新品。

9、换电池时须整体更换,不能用其他类型的部件代替。更换元件时须关机,防止损坏集成块。

10、维修过的仪器,必须重新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零点校准:接通电源,让仪器稳定后用清洁空气调准仪器零点。

12、显示值校准:将1.0%的甲烷标准气体,按仪器规定的流量流入仪器,标校3次,使仪器显示值与标准气体一致。

13、基本误差检定:分别通入1.0%、3.0%的甲烷标准气体,读取仪器显示值,应分别不超过±0.1%、±0.3%。

14、用3.0%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漂移,应不超过±0.2%。

15、用3.0%的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响应时间,吸入时间不超过10秒,扩散时间不超过30秒。

16、用1.5%的甲烷标准气体检定仪器的报警误差,报警设定值与报警时的显示值之差应不超过±0.1%。

17、报警强度及信号检定,报警声级度不小于75分贝,光信号在黑暗中20米处应清晰可见。

18、位置误差,仪器在正常位置与位置变动后的零值误差应不超过±0.1%。

四、特殊操作:

1、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维修,待处理正常后,再进行工作

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4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3、检定条件:环境温度15—35℃,相对湿度小于85%,大气压力86-106千帕,周围无影响检测的干扰气体。

4、外观及通电检查,仪器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连接可靠,电源电压符合仪器工作要求,并有欠压指示灯,仪器各调节旋钮应能正常调节,仪器测量值的指示器应清晰无缺陷。

5、仪器校准:检定前,被检仪器检定用甲烷标准气体及配套设备应在同等条件下放置12小时左右。

6、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检定数据应记入原始记录内,保存期2年,仪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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