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大学社团联合会优秀社团评比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 “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 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评选办法
第四条 “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 “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 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 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 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 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 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 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2、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3、十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
第四章 评选细则
(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75分)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监察部、财务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 社团活动综合评分(50分)
1) 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20分,有加分的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请假。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各个社团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活动的情况。具体根据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之日常活动签到记录给分。凡有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按情况扣除该部分分数。
① 对校团委和社联的工作和活动有重大贡献的视情况成效,奖5~10分;
② 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和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在执行任务中有严重失误的最高扣5分;
③ 对社团出勤率方面的考核(基准分为10分)。社联对各社团的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 活动开展方面(20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学期工作计划,放假前递交工作总结,大型活动要单独上缴计划和总结。
① 针对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社联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
(1) 每次大型活动加2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大型讲座、校外交流活动、校外调研、比赛、出版刊物、全校的舞会等活动。
(2) 每次常规活动加1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针对会员的各项活动、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
(3) 对各社团每次的特色活动(被社联认定为该社团的特色活动的)加3分。
对于各社团的一些其他活动形式,社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划归,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分。
② 社团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5分:
(1) 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分;
(2) 社团在大型活动后能够及时递交财务报表和总结2分;
3) 社团活动(针对各社团的特色活动及大型活动)的效果5—10分:
① 对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
(1)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85%-100%(包括85%)的加10分;
(2)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60%-85%(包括60%)的加8分;
(3)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60%(包括40%)的加7分;
(4)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以下的加6分;
② 对非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由社联组织人员形成评定小组对各社团的相应活动进行打分):
(1) 社团该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4分;
(2) 社团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2分;
(3) 社团该活动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4分;
第十四条 宣传工作方面(15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宣传品(网络、海报、传单、节目单等)对外张贴,需经社团联合会批准。
1、在校级及其以上的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将视情况酌情加分(3~6分);
2、在宣传方面出现一次不符合规范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