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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1、教学工作检查内容是:教学过程(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总结),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教学效果、教学常规等。其中上课情况是教学工作检查的重点。
2、教学工作检查实行教研组长定期常规检查与领导,教导处不定期抽查及教师互查相结合的原则。
3、每学期开学初,教导处要认真检查学科教学计划的制定,教研组长要把好第一关。
4、期中、期末全面检查各组备课情况、教研活动、教师听课笔记,学生作业等各一次,由教导处组织实施,以教研组为单位本组教师进行面对面检查,检查情况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5、每学期期中或期末(也可放在平时)由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教导主任抽查一次。
6、每学期各教研组要利用活动时间,至少总查一次,在此基础上,每学科举办一次评选优秀教案和作业活动,对有创新性的优秀教案和作业及时进行表扬、展示。
7、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组织力量对某个年级或某个学科的教学工作进行专项或全面检查。
8、上课情况的检查主要依赖于深入课堂听课,为加强对上课情况的检查,必须建立听课制度,负责教学的业务校长和教导主任全学期不少于40节,教师、教研组长全学期不少于16节。听课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以便改进教学。教研组长每学期检查两次本组教师听课记录,教导处每学期检查两次组长的听课笔记,校长每学期检查两次行政领导干部的听课笔记。
9、教学效果检查,主要以期中、期末考核为主。每个教师在期中、期末考核后都要填写教导处下发的质量分析表、成绩统计、试题分析,汇总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教导处要及时统计好全校各年级的成绩,在期中考试后两周或开学初向全体教师作分析,指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学校领导要仔细阅看教师的教学情况分析表,了解情况、指导教学。
10、教学常规检查,主要由教导处负责,要加强对教学常规的检查、督促,及时记载教学常规检查情况,并定期总结,改进不足。每学期由学校组织2次全校性的检查(期中、期末各一次),每月由教研组长组织检查一次,结合平时抽查。
11、每学期学校应组织各班学生代表座谈教学工作1—2次,听取他们对各科教学及学校整个教学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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