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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规范
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规范
一、工作流程
1、党委组织部、学院党校制定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并把培训任务、培训指标分解到各分党校,同时制定统一的教学指导计划。
2、各分党校根据培训指标确定本系院具体培训人员和培训计划。向学院党校办公室上报《分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计划一览表》、《分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情况汇总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期培训规模一般应达到本系学生总数的10%左右。
3、各分党校根据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学习环节、讨论环节、实践环节以及结业论文、结业考试、网上交流等内容必不可少。
(1)学习环节要保证集中学习和自学内容;
(2)讨论环节要围绕学习内容,拟定题目,组织学员开展讨论、辩论、演讲等;
(3)实践环节要集中组织至少2次校内外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活动;
(4)结业论文是指每个学员要在培训期间围绕学习内容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5)结业考试由各分党校组织进行,试题应从学院党校试题库中选取,各分党校培训班结业考试时间应提前告知学院党校办公室;
(6)网上交流是指各分党校应开辟专门的党校博客网站,供学员交流学习体会。
4、学院党校根据情况组织党课观摩和集中开展活动等。
5、各分党校组织评卷,组织学员按要求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党校学员学习总结暨考核表》(学生)。
6、各分党校在培训及考试结束一周内向学院党校办公室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申请表》、《河南工程学院党校培训班工作量审核表》以及所有学员的《河南工程学院党校学员学习总结暨考核表》(学生)。
7、学院党校审核无误后,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作为党员发展工作的必备材料之一。
二、教学管理
1、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各分党校按照学院党校的统一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除报学院党校办公室备案以外,要在本分党校博客网站或系院网站上公布。
2、认真做好师资管理。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需要,在全院已经受聘党校教师的范围内选聘授课教师,授课教师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授课计划,并按照拟定时间、拟定地点认真组织教学。教学任务结束以后,要将教学计划及总结及时报学院党校办公室归档,作为审核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3、严格教学管理。学院党校会同有关部门对党课教学进行督促检查,并认真收集、整理学员意见,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教学反馈。要重视讨论、实践等环节教学工作,不断丰富教学形式,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4、加强教学研究。定期举办党课观摩交流、党课教学研讨、党建理论研究等,进一步增强党课教学的生动性和实效性。
三、党校学员资格
1、凡递交入党申请书,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经党校办公室审查合格者,均可取得党校学员资格,参加党校学习。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参加党校培训。
(1)第一学期新生不宜参加党校培训。
(2)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当年不宜参加党校培训。
(3)群众基础不良者不宜参加党校培训。
3、党校学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听课、参加社会实践及党校规定的其它各项活动方能予以毕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培训资格。
(1)凡有旷课情况的均取消培训资格。
(2)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其培训资格。
(3)凡请假达4学时以上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4)凡不参加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5)凡课堂行为举止不符合纪律要求,经提醒不改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四、党校学习纪律
1、党校是党组织教育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是对要求入党的同志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重要环节。党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性质及办班的目的,决定了作为一名党校学员必须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2、所有学员都要严格遵守党校纪律,自觉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有极特殊情况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分党校校长批准。
3、学习讨论时间要给予保证,小组讨论要认真准备,踊跃发言。
4、学习结束时,学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且不得补考或重新参加学习。
五、党校结业细则
1、课程设置
学习环节:每期党校培训班集中学习16学时;讨论环节:组织2次讨论,计4学时;实践环节:组织2次社会实践,计4学时;其它环节:党校博客交流计1学时;合计25学时。
2、成绩计算
党校结业综合成绩包含6部分:笔试成绩占40%;结业论文20%;讨论发言10%;考勤10%;社会实践10%;网上交流1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毕业。
(1)凡取消培训资格者,不予毕业。
(2)凡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4、党校评优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优秀学员评比活动,由学院党校统一进行表彰,评优比例为该期培训班学员的5%。凡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优秀学员的,一般应优先考虑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评优:
(1)全勤,综合成绩90分以上者可以参加评优。
(2)各方面表现突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可参加评优。
(3)在党校培训期间有特别贡献者可以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