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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列宁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无产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的数量,而注意提高党员的质量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划出了硬杠杠,为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提供了精准的保障。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并全面贯彻《细则》,不折不扣地执行《细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修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一)修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时代背景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自1990年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一是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20多年来,我们党5次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5次修改党章,都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13年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相关文件,对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等等。三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务实管用的办法,积累了一些成熟经验。
(二)修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细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这次修订,保持了《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在1990年《细则》(试行)稿的基础上增加1章11条,共7章44条5000字,涉及文字修改300多处,其中实质性修改50多处。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
(二)《细则》修订的主要特点
修订后的《细则》有以下6个特点: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三、《细则》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总要求和“三个坚持”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总要求
“十六字”总要求就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这是2013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时提出的。所谓“控制总量”,就要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今后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所谓“优化结构”,即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文化和年龄结构与分布状况。去年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在当年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青年、一线、高中以上学历三个重点对象要达到70%以上,女党员达到25%以上。同时要注重在非公企业、社区中发展党员。农村要以种养殖大户、农民工、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为重点发展党员,农村每年每村至少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两年内要有1—2名发展对象,确保每村至少有2名35岁以下党员。所谓“提高质量”就是要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做到“六个不批”,即没有经过两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批,未经过党委一级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批,没有经过政审和政审不清的不批,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不批,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的不批,没有经过公示的不批。所谓“发挥作用”,就是在党员队伍建设过程中,各级党组织不仅要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也要注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三个坚持”
“三个坚持”,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