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通知公告0004 → 文章内容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37:10

本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w w w . 1 1 g w. c o m 收集 整 理 1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知
 
xx辖区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
近年来,以投资理财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猖獗,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教育群众自觉远离、积极抵制非法集资,xx市定于“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辖区各机构应积极配合,予以落实。

一、活动目标
针对“元旦春节”时期万家团聚的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好安全、祥和的新年。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投资者风险警示教育。我局整理了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包含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并梳理了典型案例及宣传标语附后,供各机构用于宣传活动。
2.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介绍当前金融相关领域监管规定,普及金融基本知识,让群众了解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了解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培养群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意识。
3.加强社会动员,调动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热情。宣传《xx市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机构认真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根据自身情况,采用微信短信、网站宣传、张贴标语、走进社区等多种方式,结合“元旦春节”的节日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宣传教育要突出重点,对农村地区、大龄人员等非法集资主要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及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是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机构应当将此工作常态化,持续有效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请各机构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以及《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统计表》、开展宣传活动的照片资料等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
特此通知。
 


中国证监会xx监管局
2018年1月25日
 
 
 
 
 

本 文 由 第 一 公 文 网 w w w . 1 1 g w. c o m 收集 整 理 1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