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通知公告0004 → 文章内容

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42:31

本文 由 第 一公文 网g o n g w e n. 1 ke ji a n . co m 收集 整 理文秘

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及驻酒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7年12月1日是第30个“世界艾滋病日”。为了进一步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省防艾办《关于转发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做好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省艾办函〔2016〕2号)精神,市防艾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为“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英文主题为Right to Health),意在说明健康是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人人都享有健康权利,艾滋病感染者同样享有平等获得健康服务的权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防治艾滋病既需要政府组织领导,也需要全社会和每个人贡献力量,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同努力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

二、活动内容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市县两级防艾办要积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汇报防治工作形势、任务、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让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要动员和倡导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通过考察、座谈等形式,深入防治一线,了解工作情况,慰问防治人员,研究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作出表率。

(二)根据人群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要在全社会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大众自觉抵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健康意识、自律意识,共担防艾责任。保障感染者就医、就学、就业等合法权利,倡导全社会关爱不歧视感染者,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针对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要加强道德法治教育,增强守法意识,动员有高危行为的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自愿咨询检测,了解自身感染状况,避免传播艾滋病行为的发生。

(三)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各县(市、区)防艾委办公室和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防艾办要及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组织好相关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它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作了艾滋病日主题海报等宣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模版),近期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下发。市、县两级疾控中心要主动联系获取相关资料,结合实际制作本地宣传材料,主动为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做好技术支持。

(三)各县(市、区)防艾办、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情况及效果,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影像资料电子版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撰写市级活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防艾办联系人:  张xx  电话:xx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马xx 电话:xx

本文 由 第 一公文 网g o n g w e n. 1 ke ji a n . co m 收集 整 理文秘

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