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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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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通知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贯彻落实当前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校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经研究,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请各学区、学校(幼儿园、短训机构)认真组织落实。
    一、检查时间
    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对本学区、学校校(园、短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纠自,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二)督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教办函〔2017〕x号)要求,县教育局将结合《温州市校园隐患排查简明指导手册(修订)的通知》办法,由局领导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抽查学校。
    三、检查内容
    1、学校建筑设施、场所安全。着重检查是否存在C、D级危房,学校在建或近年竣工的建筑项目是否通过竣工验收,防火、防震、防雷、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学校校舍工程质量责任制;学校教学用房、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有无工作记录。
    2、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等的楼道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功能;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法律规定。查看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是否详实、完整;使用燃气的学校有无定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教育情况。
    3、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主要包括:在9.18来临之际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疏散演练活动方案;是否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防震避险、防意外伤害、消防等专项应急演练工作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
    4、防溺水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是否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和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是否印发“告家长一封信”并回收回执;暑期安全大家访落实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实行专人保管,是否安装了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警戒标记、防雷、报警等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是否实行分类妥善存放,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是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6、校园周边安全。主要包括: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饮食摊点、娱乐场所等;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治安等安全隐患。
    7、校园安全防范。主要包括: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保卫机构是否落实,专(兼)职保安人员是否按标准配备并持证上岗;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措施是否安装到位,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校门安保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内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
    8、交通安全。主要包括:检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或车辆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学校门前道路是否根据需要设置了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人行横线、减速带等设施。
    9、食品卫生安全。主要包括:着重检查食物和水源的输送管道、净化、存储等关键环节和设备设施;是否建立了采购索证、台账登记、样品留样等制度,食堂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食堂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盲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为更好促进此次检查活动的开展,县教育局组成以局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各学区、学校(园、短训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活动对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制定方案。
    2、认真部署落实,排查不留死角。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全力排查、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进行“拉网式”、“立体式”自查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作好安全台账积累工作,要做到检查安排有方案、查出隐患有记载、隐患整改有记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平台并迅速整改,学校无力整改的要迅速报学区或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并存档备查。
    3、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检查组到校不听汇报,直接查阅相关台账,检查安全设施,详细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并现场反馈,学校要在规定期限完成。各学区或相关科室要在收到反馈后认真督办,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又未整改、态度敷衍的学校,通报给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积极,造成学校安全隐患多甚至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各学区、直属学校9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和检查表(附件1)纸质(盖章)和电子稿报送至县教育局安保中心陈松松处。电子邮箱: .县局各督查组联络员将督查总结和检查表于9月22日前交安保中心(各组联络员由各组组长指定)。


                             xx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xx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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