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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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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暑期即将来临,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报到时间安排

学生自2017年7月3日(周一)开始放暑假。老生和2017级“专升本”学生9月2日(周六)、3日(周日)开学报到,9月4日(周一)正式上课。2017级新生9月9日(周六)、 10日(周日)开学报到。

二、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安排

1.强化安全教育。要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手段,着力对学生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暴恐、防心理隐疾、防金融诈骗、防传销行骗、防宗教渗透和不良网络借贷风险等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防范和规避安全隐患。尤其是暑假天气炎热,各学院要特别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坚决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如山塘、水库、水坑、水池等处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师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正确的自救与救人方法。

2.严格学生离校管理。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假期离校信息登记工作,要求学生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好自己的假期流向表,并交由辅导员统一保管。提醒并督促学生离校前尽量将贵重物品携带回家,并将其余个人物品妥善存放好。离开宿舍时及时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在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及人身财物安全。假期期间,要求辅导员及学生保持手机畅通。

3.加强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暑期原则上学生不留校。对因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赛事集训、辅修、实习实训等确需留校的,要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从严审批、从严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本学院学生的假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同时畅通家校联系,务必取得家长同意,切实保障暑期留校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暑期留校学生需签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责任书》(样本参见附件1)并交至各学院,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暑期留校学生的名单、事由、时间等信息(附件2)于7月6日(周四)前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点对点报至学生工作处朱春花老师处汇总备案,学生处再统一转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由其统一安排住宿。
4.加强社会实践和兼职管理。暑期是学生社会实践和兼职的高峰期,各学院要全面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教育学生不组织、不参加未经校院审批立项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盲目、不轻信社会上的兼职宣传。要求学生在外从事实践和兼职活动,必须取得家长许可。对未经学校或家长同意、私自在外从事社会实践或兼职活动发生意外的,责任自负。

5.坚持值班制度。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遇与学生有关的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各学院要提醒学生尽早预订返校车票,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应提前向辅导员和学院请假,学院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请假事由。对无故不按时报到或虽有特殊情况但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要加强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校规校纪处分。各学院须于9月4日上午10点前将本学院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3)点对点发送至学生处胡佳老师处,学校将对各学院学生返校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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