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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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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通知

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今年“3·15”期间各项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通知。为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x字〔2017〕x号)(详见附件1)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突出围绕今年的年消费主题。今年“3·15”期间,省放心消费创建办、省工商局、省消协将继续借助网络互联技术与电视传媒技术,围绕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在荔枝新闻网站联合开展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服务日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2)。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要实现同步服务,力争通过丰富多彩的维权方式,方便快捷的线上互动,为全省x万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消费维权服务,提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协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影响力。各地要充分调动其他行政机关、各类行业协会、广大企业、各种媒体等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中来,形成合力、造成声势、取得实效。
二是要突出集中受理、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3·15”期间不仅要集中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活动,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维权知识,更要突出为消费者办实事,在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方面取得实效。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面临本市12315电话平台、消费者上门、央视“3·15”晚会分流、工商总局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通知另发)和我省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服务日(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活动分工详见附件3)等多重诉求表达渠道的叠加,在大大方便消费者投诉的同时,有可能会出现信息量爆发式增长。为切实解决好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投诉渠道畅通;要及时妥善处置,回应消费者的关切;要做好舆情监测,关注社会热点,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系列活动落实到位,各市工商局要切实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要成立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消保、消协和宣传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要制定系列活动方案,部门分工协作,共同落实好各项任务;二是要制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三是要及时收集和上报情况。各市工商局和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23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包括总局通知附件中的统计表)报送省局消保分局姚卫东(联系电话:xx)内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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