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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通知
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钗农场:
为做好2017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零发生,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提高认识
春节期间畜禽流通频繁,春节刚过,各乡镇、农场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当前的防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二、明确目标,按时完成各项防控任务
(一)工作目标。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在x%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x%;牲畜佩标率、免疫证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要达x%;免疫抗体合格率在x%以上。
(二)工作重点。全面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
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和流调任务。
(三)建立免疫示范村。各乡镇、农场要选择畜禽存栏量多、发展较均衡的自然村建立4个以上免疫示范村,示范村畜禽的免疫、挂标、发证、档案建立要达x%,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x%以上。
三、集中免疫时间
全县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时间从3月初开始到4月底结束。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疫苗的组织供应。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强制免疫疫苗的组织和配送工作。
(二)组织部署和技术培训。各乡镇、农场要制订防控工作方案,发放免疫通知,组织召开春季防控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春季防控工作,同时做好防疫员技术培训,确保免疫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制免疫的实施。各乡镇、农场要组织防疫队伍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乡镇保密度,村庄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五保”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大胆创新免疫工作机制。继续推行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做法,切实做到“应免尽免”,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同时,要加强疫苗的保存和管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疫苗的储藏、运输和使用,保证疫苗质量,确保免疫效果。坚决防止因疫苗质量、免疫不当或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
(四)做好免疫档案的管理。各乡镇、农场要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对散养户畜禽存栏、免疫等情况要使用统一免疫登记表详细记录,还要做好疫苗种类、免疫标识及防疫物资等相关记录。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由各乡镇、农场指定一人负责汇总,并将免疫汇总表及时上报县畜牧兽医局。
(五)认真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各乡镇、农场在组织实施免疫工作的同时,还要组织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发现动物大批发病、死亡或者是新的疫病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县畜牧兽医局,以便全面掌握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判断动物疫病发生风险,系统评估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不断提升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六)按时完成动物疫病监测任务。2017年的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由各乡镇、农场负责采样送样,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负责检测。
1、散养户畜禽的采样和送检工作由各乡镇、农场负责实施。
2、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场所的采样由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
(七)免疫信息统计报告。实行集中免疫周报制度,各乡镇、农场要在开展免疫后每周一上午9点前,将上周的免疫情况(周报表)通过传真方式上报县畜牧兽医局。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农场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保证免疫信息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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