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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师节表彰先进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8: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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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师节表彰先进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特教学校:
      今年教师节xx市评选xx市模范教师20名,海城推荐名额7名,xx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00名,海城推荐名额25名;xx市师德标兵100名,海城推荐名额25名。(具体要求见鞍教发【2016】118号《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
要求如下:
1、xx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xx市师德标兵各校按条件只能任选其中一项荣誉参与申报。
2、近3年内,曾获得过xx市模范教师、xx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xx市师德标兵称号者,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3、推荐xx市模范教师、xx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xx市师德标兵人选填写《审批表》一式三份,打印,字体仿宋,字号四号字,主要事迹要求第三人称。《事迹材料》一份,要求3000字,第三人称,打印,字体仿宋,字号四号字,有封皮,报盘。〔封皮:中间题目(二号黑体),中下单位、姓名(小二黑体)里:题目黑体三号 左下单位、右下姓名仿宋四号〕事迹材料及推荐人选一览表需报送电子文档。邮箱地址:xx审批表及一览表请到文件的附件中下载。
4、参评xx市模范教师上报材料:(1)xx市级以上荣誉证书。(2)教师职称证。(3)xx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证书或学科带头人证书。(4)近五年内所获得xx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证书或课研课题证书。(5)近五年内省级以上的正规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奖励证书。
参评xx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上报材料:(1)海城市级以上荣誉证书。(2)海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证书或教学改革项目证书。
参评xx市师德标兵上报材料:海城市级以上荣誉证书。
上述所有证书要求上交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一把校长签字。
5、推荐xx市模范教师、xx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xx市师德标兵的材料上报到人事科。
报送时间是2016年8月11日,过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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