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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清明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全县春耕生产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通告如下:
一、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清明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线,宣传政策法规,倡导祭祀新风,大力推广家庭追思会、鲜花祭祀、网上祭祀、代理祭祀等文明、节俭、便捷的祭祀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公共秩序,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
二、严禁非法开展大规模联宗祭祖活动。严禁借清明扫墓之机向群众非法摊派钱物;严禁动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兴修族谱。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旗帜鲜明地带头反对和制止封建迷信活动。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各乡镇(阳明山管理局)要及时准确地搜集和反馈涉及稳定的各类信息,对各类纠纷、械斗苗头,要组织力量及时化解,将纠纷、械斗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对热衷于组织、煽动封建迷信活动、搞宗派纠纷械斗的不法分子,要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不听劝阻,蓄意挑起事端,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四、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格控管火源,消除火灾隐患,教育群众在扫墓烧香、点烛、燃放鞭炮时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以免引发火警火灾;严禁以扫墓为由乱砍滥伐林木,严禁放火烧山,违者从严查处。?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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