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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电子政务试点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22:47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通过网上检查、资料调阅、台帐查阅等方式,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上交的情况、参加县电子政务业务知识培训班情况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发布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能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做到了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硬件设施以及制度建设“四个到位”;部分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扎实,成效明显;不少单位能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及时发现、主动提出、迅速解决问题。如牛田镇、石牛江镇、修山镇、三堂街镇、档案局、水利局、安监局、环保局等单位按要求及时上交了全国电子政务试点县建设工作方案及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国税局、计生局、司法局、粮食局、残联、审计局、创建办、森林公安局、灌区管理局等单位在5月底前将政府信息资料上传到位,信息公开的范围、数量与质量都比较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单位对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开展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工作没有安排,人员配备不到位,业务培训不参加。其中,大栗港镇、地税局、总工会、烟草局、工信局、盐务局、粮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未按时上报,电力局至今未报;人民银行、盐务局、农业局、科协、桃花江旅游开发公司未派员参加业务培训。

  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单位未认真学习桃政办发〔2012〕5号文件,对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的要求研读不够。有的不清楚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及应该公开的内容、范围,有的没有上传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的对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不全面、不准确或缺少关键信息项。其中,交警大队、物价局、烟草局、电力局、盐务局、工信局基本上未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沾溪镇除公开政策文件信息外,其他要求公开的信息没有发布。大部分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动态信息、收费项目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公开不到位。

  三是工作措施不得力。部分单位未按照统一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或虽有工作方案,但未能及时抓到位。有的单位未安排懂业务且计算机知识相对较高的同志来负责此项工作。

  三、下步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再次认真学习桃政办发〔2012〕5号和桃政办函〔2012〕6号文件,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工作人员专门抓。对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保工作不遗漏、不断档。

  2、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统一接入全县电子政务外网,配齐电子政务需要的设备设施。二是各单位(县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单位)必须对信息公开资料整理与发布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情况,组织一次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迅速抓好整改,特别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财政信息,要严格落实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工作要确保在7月1日前到位。今后,各单位产生的信息,要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上传到位。未进驻县政务中心的部门,应明确专门人员将业务办理情况,真实、准确、及时地录入到“桃江县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省、市、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三是抓实网上审批工作。目前,所有政务事项均可进行外网申报与内网流转办理,各单位应想方设法解决申报信息的审核与上传两大问题。对县审改办明确的15个试点事项(见附表),11个责任单位应认真搞好内部协调,积极开展(参与)操作培训,确保在7月10日前能进行远程审批工作。

  3、强化业务指导。县政务中心和县信息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针对平台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会同软件开发公司,组织专人迅速解决,确保不留后遗症。

  4、严格考核。县纪委(监察局)、督查局对此项工作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考核,对工作拖沓、敷衍了事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启动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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