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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设大会战情况督查通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22:58


一、基本情况

  11个重点项目整体推进较好,滨江路、金盆南路、桃花北路、拥军路等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住建局、浮邱山乡工作主动,措施得力,所负责项目预期可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南环线、金盆北路、谷山路、资江南路等项目建设存在拆迁进度慢、复迁地建设滞后、征地款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完成年初目标任务有较大困难。

  (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11个项目的征地全部完成,需报批土地的6个项目,已全部批复到位;有拆迁任务的项目10个,已完成3个,需要拆迁房屋255栋,已签订拆迁协议136栋,已拆95栋;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均已完成。(详见附表一)

  (二)复迁地建设进展情况。规划安排复迁地14处,其中2处未定址;12处已完成测绘;7处已完成征拆;2处完成场平。所有复迁用地由县城建开发公司统一打包报批,目前正在组织相关资料。(详见附表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征地拆迁工作不平衡。各项目征地拆迁任务分布在4个单位,其中浮邱山乡实现了项目征地、拆迁、复迁地征地任务完成三个100%,征地款除个别因权属纠纷暂未到户外,其余已100%发放到户;县房产局负责的拆迁已全部签订协议,正在拆除之中,9月5日前可全部完成;桃花江镇项目征地全部到位,应拆房屋(含南环线)132栋,已签协议74栋,占56%,已拆36栋,占27%,应安排复迁地5处,已安排3处,完成征拆3处,均占60%,征地款发放到户率约50%;经开区项目征地全部到位,应拆房屋14栋,已签协议1栋,占7%,拆迁暂未实施,复迁地1处已安排,正在征拆,征地款除个别因权属纠纷暂未到户外,其余均已到户。

  (二)施工环境不优。南环线三标开工以来已多次出现阻工,南环线BT项目部房屋装修发生阻工,桃花江镇近桃村(南环线)两处复迁地施工均出现了严重阻工。虽经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已行政拘留4人,但施工环境的维护仍面临巨大压力。

  (三)创业村体制问题对南环线建设的影响不容忽视。创业村现由经开区托管,9月15日前将移交桃花江镇,移交过程中如把握不当,很可能导致南环线建设和相关工作被搁置。

  (四)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项目建设推进。原资江大桥项目28户拆迁户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以及自来水管网和高压电力线路未按规划实施等因素,均成为影响金盆北路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南环线打石湾段复迁安置,预留地政策的调整以及历史上征拆价格不统一等因素,都将给南环线、谷山路等项目建设带来较大的压力。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坚定不移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目组要按照桃办发[2012]5号文件确定的年度目标,坚定完成任务的决心和信心,实行倒排工期,毫不动摇,克服一切困难,加速推进各项目的建设进程。

  (二)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征拆进度。

  1、要切实加强对征拆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勇担责任,敢于攻坚克难,征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的处理要亲自组织,亲临一线指挥。桃花江镇、经开区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所涉村(社区)班子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其支持县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群众工作的主体作用。

  2、强力推进拆迁工作。桃花江镇、经开区等拆迁任务艰巨的单位,要强力推进拆迁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拆迁任务。对恶意要价,拒不拆迁的要痛下决心,集中力量采取过硬措施各个击破;对持观望态度的,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以建促拆,边建边拆。要严格按政策要求及标准拆迁,杜绝因拆迁标准悬殊造成群众攀比拒拆现象的发生。

  3、加速复迁地建设。未安排复迁地的要尽快选址,已选址的,加速推进测绘、征拆、场平工作。所有复迁地的土地报批资料,必须迅速汇总到县城建开发公司,尽快报省国土资源厅窗口。

  4、加快征地款发放。征地款未发放到农户手中的,相关乡镇、单位要积极组织协调,采取得力措施,尽快发放到户,以扫清施工障碍,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三)高度统一思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严重影响项目推进的预留地、复迁安置、房屋产权证办理等遗留问题,建议由县城建设指挥部明确专人、或责成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尽快处理解决。

  (四)铁腕整治,进一步优化施工环境。

  桃花江镇等单位要按照维护施工环境属地负责的原则,分项目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四包一”责任制等相关规定,建立优化施工环境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果断处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环境的相关问题,切实抓好宣传教育,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严肃处理阻扰施工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村(社区)干部不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的,阳奉阴违、甚至公然阻碍项目建设的,要坚决整治,严肃查处;对出工不出力或不能履职的,该撤换的撤换、该停职的停职。

  对强揽工程、强行参工参运、强买强卖的,无理取闹、阻工扰工的,公安机关要根据县城建设指挥部及各项目组的要求,配足警力,及时赶赴现场,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心慈手软。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或失职渎职的,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及时出手,严查深究,决不姑息迁就。

  对涉黑涉恶,破坏、阻碍项目建设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切实加强配合,敢于碰硬,坚决打击处理到位,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

  (五)认真理顺创业村管理体制。为了确保创业村移交不影响南环线项目建设等工作,经开区与桃花江镇要认真研究交接阶段的工作对接。从现在起,桃花江镇要迅速派出得力干部会同经开区一起参与相关工作,在交接后的过渡期内,创业村承担的南环线建设任务仍由经开区为主负责,桃花江镇协助,直到顺利过渡,以确保工作不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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