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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23:09


各村(社区):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关系农村基层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根据县纪委桃纪发(2013)5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工作小组对所属村(社区)财务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村级财务清理工作小组

组  长:黎  晖

副组长:贺红兵

成  员:习守荣 尹楚才 张志威 陈盛

二、   清理范围

2011年村“两委”换届以来至2013年9月底的财务情况。对有群众反映或违规线索的,可追溯到2011年以前。

三、   清理内容

各村(社区)各项资金收支运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处置、村(社区)干部工资补助发放及社保和用公款旅游等情况,特别是影响稳定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   工作要求

(一)对清理发现的个性问题,必须限期解决;对违纪违规问题将及时进行查处,并报县纪委;对共性问题,将通过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措施加以解决。

(二)每个村(社区)清理小组单独形成财务清理报告。11月18日前,要将清理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各村(社区)财务清理报告,上报县纪委。汇总材料必须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建议意见等内容,并由支部书记和监事会主任签字。

(三)各村(社区)的财务清理情况,必须在各村(社区)的公示栏或村民集中区公示10天以上,并在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四)此次村级财务清理情况将纳入各村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目标考核。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两委干部要积极配合清理小组的工作,准确、真实的反映情况。对在清理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不配合清理的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中共沾溪镇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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