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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教师脱岗、严格规范教师请假管理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8: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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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教师脱岗、严格规范教师请假管理的通知

x教字〔2014〕29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教发〔2009〕18号)精神,加强全县教师队伍管理,切实做好督促教师按要求到岗上班,规范各类请假、辞职、辞退的审批手续等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师队伍“吃空饷”现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校开展严查教师脱岗、严格规范教师请假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清查,认真核实学校教职工到岗上班情况
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管理工作,坚决克服在教师请假、辞职、辞退等审批手续管理方面存在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由此给教师队伍规范管理等方面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各校要严格对照学校所填报的《2014年春季学期教师上岗统计表》,对本单位在职人员到岗上班情况立即进行全面摸排,认真逐个清查核实。重点清查核实以下情况:
(一)学校应到岗上班在职人员名单;
(二)学校借出到系统外上班人员名单;
(三)已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人员名单,请假人准假期满后是否按时返岗上班,是否能正常参加学校安排的工作;
(四)学校是否存在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在职人员;
(五)学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的在职人员;
(六)学校是否存在教师“吃空饷”情况。
各校要认真填写好《xx县2014年春季学期上岗教师签到表》,并将有涉及上述第(三)、(四)、(五)、(六)类情况的人员逐个呈报书面说明材料。有关表格和说明材料请于3月29日前报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严格抓好落实,规范履行请假、辞职、辞退等审批手续

各校要严格按照《xx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履行好教师请假手续:教师请假一周之内,由学校审批;教师请假超过一周的,必须报县教育局按程序审批。

(一)教师辞职报批手续与材料
教师提出辞职申请后,学校要及时联系,促其返岗,尽量做到以情留人,确要辞职的须呈交下列材料并办理辞职手续:
1.申请辞职的教师,由本人向学校呈交亲笔书写的申请辞职书;
2.学校召开行政会议研究并在其申请辞职书上签署是否同意其本人辞职的意见,盖好单位公章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3.县教育局人事股研究后将其辞职申请上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县教育局将研究决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
5.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学校到相关部门办理下编和停发工资等手续。

(二)教师辞退报批手续与材料
本单位如有擅自脱岗教师,学校要设法告知脱岗对象,督促其返岗上班。对不听学校劝告,仍然擅自脱岗达连续两周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可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相关规定,由县教育局报县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辞退。
1.对于应辞退对象,学校要召开行政会议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盖好单位公章后连同辞退对象脱岗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按程序审批;
2.县教育局人事股研究后将学校报告提交到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县教育局将辞退对象的决定上报县“清空饷”领导小组审批;
4.根据县“清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文,学校到相关部门办理下编和停发工资等手续。

(三)教师请病假所需要手续与材料
1.个人向学校呈交请假申请报告,学校开会研究并在其请假申请报告上签署是否同意其请假的意见,注明同意请假的时间,盖好单位公章。超过学校审批权限的须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按程序审批;
2.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有医生明确的休息时间建议)做附件1;
3.须有申请人与请假事由相关医学检查报告单、疾病诊断书等做附件2;
4.须有申请人与请假事由相关的医药费发票,学校验证后盖章后做附件3;
5.因患急病住院需要请假的,学校要先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告,等患者出院后,再附疾病证明书、医院出院小结和医药费结算发票的复印件等材料补办请假审批手续。
对于患重大疾病教职工,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尽力帮助其解决困难,以体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但也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四)教师请产假所需要手续与材料
1.个人向学校呈交产假申请报告,学校开会研究并在其申请报告上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注明同意请假的时间,盖好单位公章后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按程序审批;
3.须有计划生育准生证复印件,学校验证盖章后做附件1;
4.须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学校验证盖章后做附件2(此附件可待新生儿出生后及时补交);
5.须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验证盖章后做附件3。

(五)教师请婚假所需要手续与材料
1.个人向学校呈交婚假申请报告,学校开会研究并在其申请报告上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注明同意请假的时间,盖好单位公章后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按程序审批;
2.须有申请人结婚证复印件,学校验证盖章后做附件1;
3.须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验证盖章后做附件2。

三、重申工作纪律,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

为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按规定做好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在此重申工作纪律如下:

(一)教师因故不能正常到岗上班的,要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学校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情况,每发现一人次扣除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分3分。当事教师视为擅自脱岗处理,学校负责人全县通报批评;

(二)教师擅自脱岗一周以上的,学校要及时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对学校延迟上报或瞒报的,每发现一人次扣除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分5分,并取消当年度学校和校长评优选先资格;对限时不到岗上班的在职教职工,按程序报县“清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辞退审批手续;

(三)因学校放任教师脱岗造成“吃空饷”事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长纪律处分。已发放其工资的,责令学校追缴相应“吃空饷”期间所发放的工资,学校截留擅自脱岗教师工资的,按私设小金库论处;
4.对于其他违反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的相应责任。
学校校长是教师队伍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格教师管理,严查教师脱岗情况,严格规范教师请假审批手续。凡是不按规定、不按要求执行《xx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的学校和教职工,将从严处理,绝不姑息、绝不宽容、绝不手软。
附件:xx县2014年春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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