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规章制度0001 → 文章内容

2016“扶贫日”公募实施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19:33:47

1 2016“扶贫日”公募实施细则
 
根据2016年“扶贫日”xx活动方案,我区定于“扶贫日”前后在全区以“邀您一起,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为主题,广泛开展扶贫募捐活动。大力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干部职工、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加快贫困村组、贫困群众脱贫步伐。
    一、公募原则
    原则采取自愿捐赠,鼓励大兴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区分局、投资公司、园区各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干部职工、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特别是“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牵头单位、“1+14”大扶贫战略行动牵头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帮扶的单位及全区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参与公募活动,奉献爱心。
二、募捐参考标准
   (捐赠事宜。
募捐账号:
开 户 名:xxxx技术产业开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行
四、募捐荣誉
对活动中捐赠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赠3万元以上的,授予“xx区扶贫济困爱心单位”称号;
(二)企业捐赠3万元以上的,授予“xx区扶贫济困爱心企业”称号;
(三)以个人名义捐赠1万元以上的,授予“xx区扶贫济困爱心人士”称号。 1

2016“扶贫日”公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