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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发〔2014〕5号),结合工作需要,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有6项: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市委、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2.加强对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 4.加强工作督导,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的部门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5.加强联络协调,向市委、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请示工作,汇报情况。 6.做好省、市、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阅读完整文章将扣除您 1 点积分,确定要浏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