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杂文天下文章中心公文文章常用公文规章制度0001 → 文章内容

司法局内部学习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0:39:14

1.学习的时间。原则上坚持每季度集体学习,其他时间各股室可根据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好本股室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和讨论。?

2.学习的组织。机关集体学习一般由办公室组织。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业务学习由局领导负责安排。

3.学习的内容。政治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学好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业务学习,重点学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法律学习,重点学好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4.学习的方法。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重视集体学习的计划性。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法律学习每半年要有学习计划。重视个人自学,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收集整理的良好习惯。重视学习与研究的结合,不定期地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对重大问题的专题研讨,股室也可以就一些问题展开讨论,以取得共识,共同提高。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和成人学历培训,按照县里有关规定,对取得学历资格证书的给予奖励。

5.学习的考核检查。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缺席的,必须事先请假,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要把学习纳入每位同志年度目标责任制,股室负责同志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本股室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效果。要建立正常有序的学习机制,真正养成自觉学习、勤于思考、深入研究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工作有序运转。


司法局内部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