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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间操管理若干规定
学校课间操管理若干规定
一、初中部、高中部
㈠、做操位置
1、面向观礼台由田径场南往北依次是: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每班两纵队,人数基本持平)。
2、各学部间隔4米,各年级间隔2米。
3、每班排头的学生脚尖顶着第一跑道内沿,各班班主任面向学生站在第三跑道外沿,科任教师站在本班后边成一横队。
㈡、组织领导
1、总指挥:体育教研组组长,用无线话筒指挥做操。
2、领操员:各年级选派一名学生作为领操员,站在主观礼台上方领操。
3、教练员:各年级体育教师指导各班级做操。
4、考核人员:校长、校长办公室(以纪律评比标准考核各学部的师生,各学部负责考核本学部各班级)。
㈢、程序
1、进场:下课后,各班在教室门口列两纵队,跑步进入操场(路线:初中部从田径场南门进;高一、二年级从教学楼西门出,从田径场中门进;高三年级从教学楼北门出,从田径场北门进)。
2、开始:下课铃响后5分钟之内按照划定好的位置全体师生直接成广播体操队形站好,听广播操音乐开始做操(体育教师不再喊口令)。
3、退场:广播体操音乐结束以后,全体师生保持立正姿势,总指挥公布各学部做操情况(不超过一分钟),完毕后,总指挥口令为:“向后转……向前看齐……目标教室……跑步走”(各年级以最右边班级为基准集合,每两个班为单元,以入场路线跑步返回教室)。
㈣、评比
1、校长办公室建立课间操的检查、评比簿册,学期结束后存入学校档案。
2、做操列入各学部纪律评比。从星期一至星期五都必须上好课间操(周六、周日、雨雪天除外),如不做或不认真做或做操纪律差,均按纪律评比的规定扣分。
3、将考核人员检查、考核课间操的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4、各学部、各班级、各位老师认真做操列入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5、星期一课间操之前先举行升旗仪式,也列入评比。
二、小学部(另定)
对课间操纪律检查、考核的补充规定
1、学部随便不做广播操,见一次扣10分;教师不做操,扣5分;教师做操不认真扣2分。
2、学生做操时,各学部领导、班主任、任课老师都必须到岗,否则见一人次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
3、各学部在第二节下课后的5分钟至8分钟内进场,若提前、推迟进场,或进场、退场队伍不齐,见一班扣2分。
4、学生做操前、后随便转来转去,或谈笑,或推推拉拉,或做操不认真,动作不齐,见一人次扣1分。
5、必要时,对进场队伍不齐或做操不认真的班级,除扣5分外,还要练习重新进场、重新做操,直至合格为止。如拒不重新进场、重新做操,则加倍扣分。
6、学校校长办公室考核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位,分组对各学部进行考核。
7、课间操结束时,当场公布课间操扣分情况,以后填入当日学部纪律公布栏。
8、如《xx学校课间操管理若干规定》与本规定有矛盾,则服从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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