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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
(一) 人员聘用管理
1、聘用申请流程
1.1各部门需聘用人员时须提出申请,列明条件、拟任职务(或拟上岗位)、
拟定报酬等项目,呈总经理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聘用副站长及(含)以上的
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批程序将由总公司另行规定。
1.2由办公室公开进行招聘并协同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
2、聘用人员入职程序
2.1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报到时携带下列证件:
(一) 按公司要求填填表写员工登记表;
(二) 身份证复印件;
(三) 一寸相片3张(彩色);
(四) 体检表;
(五) 学历证件及复印件,职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2.2新进人员按顺序逐项办理下例手续:
(一)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证;
(二)领取考勤卡并熟悉其使用规定
(三)领取工作服(视工作需要);
(四)领取物柜钥匙,或办公桌钥匙、文具等(视工作需要);
(五)视情况引导参观各部门及安排职前训练。
2.3 办公室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填“人员覆历登记表”,
(二)登记办公室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三)如是管理人员,即发布“任职(任命)通报”;
(四)填制“薪资通知单”送财务部门办理核、发工薪;
(五)收齐新员工应缴资料, 建立个人档案
3、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
3.1原则上管理人员、职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
式雇佣;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试用时间
3.2使用人员因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以及由其他严重违反
车站制度得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一个月者,工资视
为培训费用不予发放。
4、工种
按工作性质可分为临时工、合同。
5、解聘
员工在工作时间违反车站管理制度或在工作上不能胜任,部门主管应报车站
站长批准后予以解聘
(一)员工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A下列情况未经请假批准者予规定: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
早退: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者:
旷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
B. 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C. 常白班员工每天刷卡四次,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D 因工作需要,所有员工的上班时间均提前10分钟。
E.员工要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迟到、早退。
F.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月首次迟到罚款10元,早退罚款50元;
当月重犯按倍数递增处罚,全年每累计6次计旷工一天。
G.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至30分钟以内,每月首次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100元:当月重犯按倍数递增处罚,全年每累计3次计
旷工一天。
H.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记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处300元罚款,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两天每天罚款500元。连续旷工超过三天作开除处理(公司不予结算所有工资、奖金)
。
1.因非本人主观原因致使迟到者,经部门管理人员或办公室主任查明
可准予补办请假,但需经站长批准。
2.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免打卡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车站站长
3.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亲自在规定时间、制定地点刷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相关双方各罚款300元,重犯者开除。公司对检举
揭发此类违纪行为的员工奖励100元,同时为举报者保密。
4.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在30分钟以上。
5.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
工处理。
2、请假规定
所有请假必须由员工本人申请(写请假条),交由部门主管办理审批手续。
一、事假
1、员工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14天,每 天扣100元。
2. 事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批;2天以上的,须报车站站长审批;5天以上的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婚假
本规定婚假享有者为员工本人。员工须在车站服务满一年后方可享受,须达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婚假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
申请,由车站站长审批后放可用假
1、 员工婚假为3天,超出按事假处理。
2、 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往返路费不予报销。
三、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员工直系亲属为:祖/外父母、员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员工其他其
他亲属丧亡请假按事假论。
2. 丧假为3天,由车站站长审批,超出丧假天数按事假论。
3. 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四、产假
1. 员工产假须备案。
2. 女职工生育前后给产假共计30天(包括工休、节假日),生育上班后两个月内每天给予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3.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五、工伤假工资
1. 员工工作时发生的工伤,经部门主管审核,。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
所有员工请假,应将批准的假条送车站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员工请、销假时间核销考勤记录
一、请假
1、 法定假期
2、全年共计10天,分别为元旦1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
3、法定假期,各部门根据本部工作情况按排调休、轮休、并设置值班人员。
4、各部门分别于法定期间休假前、后两天内,将本部门休假安排报车站办公室备案。
二休假
1. 公司安排员工每月四天的休假。
2. 各部门编制的休假,排班表必须使用统一的格式,于每月28日将下月休假,排班表一并交至车站办公室。
3. 员工本人当月放弃休假,既不再安排休假,也不补发工资。
4. 新员工入职,当月享受2天的休假待遇。
5.员工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论。
6.员工凡有加班均按下列规定发给加班费工资。
7.平时加班给以基本工资的150%加班费。
8.公休加班给以基本工资的200%加班费。
9.国家规定节假日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而无法补休的,给以基本工资的300%加班费。
行政管理
(一)、宿舍管理
一、住宿条例
1. 非本单位员工,不准在宿舍留舍留住。
2. 属本单位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入住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有粗暴行为者
3. 员工住宿、退宿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住宿者罚款30元。
二.住宿人员管理条例
1.服从站办室管理,不得擅自换床位及内部设备,或占用他人物品。
2.爱护宿舍公物,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赔偿费酌情由薪资中一次或分期扣除。
3.室内严禁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电器(如电熨斗、电炉等),
扣除。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单位提出申请。
4.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