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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22:46:40

公文

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晋政办发【2011】48号和吕政办发【2011】111号及柳政办发【2011】105号《关于进一

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公司鑫安技发【2011】26号文件的通知,切实做好我矿的瓦斯治理工作,结

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由技术矿长、通风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负责组织。

2、参会人员为:所有矿级领导和各科室、队组的相关负责人。

二、会议制度

1、每次会议要有专门的议题,做好会议记录。

2、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

允许。

5、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按我矿的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四、会议程序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瓦斯防治及治理会议、文件精神。

2、分析、总结上阶段瓦斯治理、防治情况,研究布署下阶段瓦斯治理、防治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瓦斯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瓦斯防治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有关瓦斯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

5、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公文

瓦斯治理综合分析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