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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 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从源头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
入井下和防止各类盗窃行为,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必须建立和使用出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清点考勤制度,按规定配备检身人员和考勤员。
3.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井口24h公示每班下井人数。
4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登记考勤,杜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
5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1)未戴安全帽、自救器或矿灯者;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
(3)穿化纤衣服者;
(4)入井前四小时喝酒者;
(5)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疲劳上岗者;
(6)因工作、家庭及其它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
(7)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8)生产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者;
(9)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6. 入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领取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并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后,打卡入井。
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外来检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由矿方进行入井需知培训、强调安全注
意事项并登记后,由矿有关人员陪同,持临时入井证方可入井。
7. 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消卡,交灯,严禁升井后不消卡、交灯或延时消卡、交灯。
8.考勤、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考勤和检身,执行人交人,手交手的现场交接班制度,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
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9. 考勤、检身人员要着装整齐,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24h不间断地开展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
。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10. 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11. 井口检身工要做好每趟人车迎送工作,维持乘车秩序,杜绝扒、蹬、跳车等违章行为,确保乘车安全。
12. 对所有入井人员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按有关规定严把人员入井关。严格检查出井人员,发现有盗窃国家财产和雷管、炸药
的人员,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3.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特别是井下发生人身事故,伤员升井后,要查明伤者姓名、受伤部位、所属
单位,并要立即汇报安全部门和矿调度室。
14. 井口检身人员要和井口考勤人员密切配合,对当班出入井人员及时进行统计报告,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的名单。
15. 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威胁、打击报复检身人员,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6. 考勤室、调度室、安全值班室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员不符及不能按时出井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
班领导落实。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头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7. 矿井需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必须有经有关业务保安部门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
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严禁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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