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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县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西部计划志愿生活精神文明建设舆论宣传杂谈 分类: 西部计划——工作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闻舆情宣传工作,规范通讯员网络队伍管理,加大外宣力度,广泛凝聚全县基层通讯员的智慧和力量,全面展示和硕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全力推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根据新闻宣传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全县新闻舆情宣传工作应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条 新闻舆情宣传月度例会制度。每月2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由县委宣传部召集县各新闻媒体相关人员、基层骨干通讯员召开新闻舆情宣传月度例会,总结上月新闻宣传工作成效,分析存在不足和原因,研究布置当月新闻舆情宣传报道重点。同时,以会代训,对通讯员的稿件进行点评,提高通讯员的写作能力。
第三条 建立和硕县新闻舆情宣传骨干通讯员网络化管理体系。根据县电视台记者职责分工,宣传部每一位工作人员对口负责县电视台一至两名记者,为县电视台记者新闻采访提供报道重点、报道线索以及新闻素材等相关服务和协调工作。根据分工,对应相关部门的骨干通讯员,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新闻舆情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同时,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网络内各层级通讯员也可进行横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互通有无。
第四条 重要舆情新闻联合采访制度。根据全县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需要,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策划组织开展集中宣传,邀请州级以上主流媒体记者来我县开展采访活动,县电视台记者、各相关部门通讯员应应积极配合、积极参与,为来访记者提供必要的采访条件和工作支持。
第五条 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一)本着“文责自负”的原则,各骨干通讯员对自己撰写的新闻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杜绝虚假、歪曲的新闻报道;同时要注重新闻稿件报道角度的准确性、报道形式的生动性,努力提高新闻报道的引领力和感染力。各通讯员向上级媒体报送关于本县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等内容的新闻稿件时,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特别重要的新闻稿件须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县委宣传部审定,宣传部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对突发性、灾害类事件的宣传报道必须报经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投稿。负面新闻报道严禁对外投稿。如不按以上报道程序对外投稿,造成不良影响,取消该通讯员当年新闻稿费兑现奖励资格和单位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二)各乡镇、各部门在遇有县外媒体记者采访,或本单位主动邀请县外媒体记者采访时,应热情礼貌接待,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精心安排好采访活动,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如有疑问或采访内容涉及到重大题材和重要事件,必须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
(三)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相关活动时,如需邀请县级以上媒体记者采访,活动承办单位要及时与县委宣传部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活动宣传方案制订、新闻通稿撰写、审核等相关工作。
(四)按照新闻发布会相关管理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如需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在会前向县委宣传部申报,得到宣传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新闻发布会召开相关工作。
第六条 通讯员队伍建设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选择并确定政治素养好、文字能力强、工作情况相对熟悉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的通讯员,负责撰写新闻稿件。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对通讯员业务培训,努力提升通讯员的业务水平。
第七条 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及县电视台要认真制定重要事件、热点事件宣传工作预案,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将事件基本情况向县委宣传部报告,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第八条 考核奖励制度。各镇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本单位通讯员对外宣传用稿的考核和奖励力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用稿数量指标和稿件质量指标,根据考核要求对完成任务的通讯员予以奖励。县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新闻舆论宣传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宣传工作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果相挂钩。同时,按照县委、政府印发的《和硕县新闻外宣稿件兑现奖励办法》,对通讯员新闻宣传稿件进行奖励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