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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4 残疾人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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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查分 | 考核分 | ||||||
一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22 分 | 1、残联工作有年度计划,有总结。 | 有文字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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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完善村残疾人协会组织,并开展活动一次以上,有活动记录。 | 没有活动记录的扣2分。未开展活动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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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残疾人基础台帐完善且装订成册、章子、办公场所、制度牌子及其内容齐全,准确。 | 缺1项扣2分。内容不准确扣1分。村(居)现场抽查为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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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掌握低保及低保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数量及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 | 掌握不准的扣0.5分,没有建立数据库的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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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村(居)有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试点乡镇按时上报残疾人专职委员花名册。 | 有资料可查,按时上报残疾人专职委员花名册,没有落实或迟报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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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乡镇换届选举按要求和程序进行选举,居级按时上报人员名册。 | 有资料可查,没有落实或迟报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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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助残志愿者花名册(每个社区10名) | 每少一名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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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入学和未入学儿童的花名册。 | 没有的扣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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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扶 贫 解 困 工 作 12 分
| 1、符合低保条件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及时调整。。 | 应保尽保,花名册、档案齐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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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书记、专干扶持1户特困残疾人。年初有扶持人基本生活情况、有扶持项目及经费。 | (扶持对象的花名册和脱贫情况于10底报县残联群宣就业股,未上报的视为此项工作无)缺一项扣2分,未上报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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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有以建和未建残疾人户的花名册,做到数据清楚。 | 没完成的扣2分,数据不准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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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阳光家园计划,经费发放到位。 | 经费不到位一位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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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协调、组织、帮助、扶持残疾人创业。 | 有文字、图片资料,有脱贫事迹,缺一项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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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劳 动 就 业 工 作 18 分 | 1、做好按1.5%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积极开展助残募捐活动。有活动方案、总结、有募捐花名册;募捐总结、花名册在7月前上报县残联。 | 没有足额缴纳保障金的扣4分;乡镇没有开展助残募捐的扣3分;没有方案、总结及花名册的各扣1分。未上报的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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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置残疾人就业。对辖区内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进行摸底造册的记1分;新安置2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记2分。按时将资料报镇残联的记1分; | 现场查阅资料,没有摸底造册的扣1分;没有上报资料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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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举办2期集中培训,参培人数在20人以上 | 以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培训人员签名花册为准,少一人次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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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残联下达的培训任务;积极输送残疾人参加上级残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 有册可查,每少一名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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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康 复 工 作 16 分 | 1、白内障患者康复。搞好宣传发动,摸清底子并上报县镇残联。按要求输送患者。 | 没有宣传发动记录的扣1分;按通知要求少1名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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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机构并积极开展工作。 | 有场地、有器材、有服务活动记录、有专(兼)职人员,缺一项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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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要求:“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有活动计划、有活动总结。 | 缺一项扣1分,(以活动结束后报康复股为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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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将康复器具发放到残疾人手中,建立发放名册。 | 原始发放名册齐全,抽查一名没有落实的扣2分。没有名册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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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县残联下达的年度其他康复工作指标(白内障)。要求:各类康复任务有统计登记。 | 缺1项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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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维 权 维 稳 10分
| 1、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积极落实残疾人五保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 | 符合“五保”“低保”条件的残疾人未落实“五保”“低保”的,发现一例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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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残疾人做到无上访,残疾证办理达百分之九十五。 | 残疾人越级上访一次扣1分,重复上访一次扣1分,集体上访性质严重的一次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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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按照《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落实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利益。 | 发生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不及时解决的,发现一起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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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时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助。有名册、有油补发放资料。 | 资料不全扣1分,发放不及时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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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综 合 部 分 6 分
| 1、认真完成镇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每出现1次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1分;拒办的扣2分 (此项以县残联办公室登记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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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时参加镇残联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 | 迟到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此项以县残联办公室登记签名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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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材料。 | 未及时报送者1次扣1分,拒不报送者1次扣2分。(此项以县残联登记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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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宣 传 文 体 工 作 16 分
| 1、重视残疾人事业宣传,每年向镇残联投稿不少于1篇。 | 信息多采用一篇加0.5分,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加1分,省级以上每篇加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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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全国助残日等各类残疾人节日活动、内容丰富、有资料依据,全年开展助残活动1次以上。 | 缺一项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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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选送残疾人参加上级组织各类比赛。 | 没有推荐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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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配合县残联搞好文化周活动,选送一个节目加2分。 | 没有选送的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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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养、推介脱贫致富、扶残助残典型各1个以上。(上报典型材料,10月份前报镇残联。 | 未上报的视为此项工作无。少一篇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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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1、特色工作设三项。 | 每项最高可加5分,特色工作由镇残联确定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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