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制度
成绩评定、学业警告课程评价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及时审查教学课程的完成状况和学生对课程的满足程度,学校对所有的教学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制度,在校生必须在课程评价指定期间内完成对所修课程的评价。1.课程评价对象本科、研究生、专门大学院、特殊大学院开设的所有科目*abeek课程还必须参加"学习成果贡献评价",经营本科专业的课程也要参加"学习成果相关调查"。2.课程评价方法登录成大主页()单击"gls"选择""(学业领域)选择要评价的课程名称(左下方)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3.课程评价期间请看校历*为了保证课程评价的客观性(特别是期末考试成绩公示之后容易产生的偏见)并为下学期的讲师安排提供依据,所有的课程评价(为期两周)必须在期末考试开考之前完成。*只有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了课程评价的学生才可以在成绩公示期间查询本人成绩、提出异议(如未按时完成课程评价,将不能查询成绩、提出异议)。成绩公示按照教学安排的规定,在成绩公示期间,本校将通过在线的综合教务系统公示成绩,如果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示期间提出。*我校所有课程的成绩评定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实行1.评分标准*获得a以上(a+,a)学分的不超过30%,获得b以上(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