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工资拨付制度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农村清洁工程高度重视,筹措三百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农村保洁员工资,为确保保洁员及时拿到工资,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特制定此办法:
1.筹措资金316万元,专门用于发放农村保洁员工资。由县乡两级财政按行政村数(含农村社区)各拿出1万元,158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共计316万元。乡镇财政的资金由县财政局代扣并和县财政资金一起拨入县农村清洁工程专户。
2.全县农村保洁员351名。根据农村人口数,按照1500人配1名保洁员,全县配备351名保洁员。
3.工资根据工作绩效按月发放,原则上每人每月1000元。
乡村两级通过定时和不定时检查,根据保洁员工作成效确定保洁员工资,工作成效好的1000元/月,一般的600元/月,差的不发。乡镇场造好本乡镇保洁员工资表,加盖清洁办公章,各乡镇场分管领导签字和常务副乡镇场长审批后交县清洁办。
县清洁办根据每月检查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最终审定工资发放金额。县清洁办将各乡镇场工资表统一交县乡财局,由县乡财局按月直接拨入保洁员一卡通账号(要求是农村信用社的),确保工资及时到位。对于保洁员履职不到位扣下的工资,县清洁办年底算总账,将扣下的资金拨付给相对应的乡镇和村,乡镇与所辖村协商,用于解决购置保洁工具、建设保洁设施和奖励保洁员。(具体见附表1、2)
4.农村保洁员工资由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