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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中元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通知
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中元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
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是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2016年中元节将至,为加强全县中元节期间祭扫活动的管理,尤其是县城各街道及金安、福泰墓区的管理,落实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xx平安、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是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一是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标志;二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各乡镇(场)和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文明祭扫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x办发〔2014〕x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x府发〔2014〕x号)文件规定,以消除环境污染,防止火灾,尤其是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已任,采取有效措施,在禁火区域、街道、公路两侧及公共墓地坚决制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活动。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文明祭扫的目的、意义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文件做到家喻户晓,通过新闻报导,发布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做好文明祭扫活动新闻宣传及舆论导向工作,对不文明祭扫现象进行曝光。
各乡镇(场)要利用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层层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小组长(楼栋长)等人作用,通过他们向广大村(居)民宣传文明祭扫意义。同时,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仅要带头文明祭扫,还要教育好亲属文明祭扫,不违规祭扫,在祭扫过程中不说不文明言语,不做不文明举动。让群众充分认识文明祭扫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争取社会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弘扬文明环保新风。
三、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齐抓共管。
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各乡镇(场)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调度,要成立应急队伍,在人力、财力等各方面确保文明祭扫工作的顺利开展。乡镇(场)及村(居)委会主任作为文明祭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着重做好事前教育、劝导及引导工作。劝导无效时,要组织力量及时制止。制止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如预感事态扩大不易控,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各乡镇应重点制止城区街道、主干道两侧、景区、林区、公共墓区的不文明祭扫行为。
民政部门应及时掌握文明祭扫工作动态,联系各相关部门协同做好文明祭扫工作;城管部门应做好不文明祭扫行为的执法工作,特别是坚决制止县城街道、主干道两侧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确保群众祭扫期间的交通畅通;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文明祭扫工作的新闻宣传及舆论导向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