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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
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泉度假区管委会: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清明祭扫有序
(一)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单位要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平安有序,并努力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殡葬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单位都要制定完善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在祭扫高峰期进行人流、车流承载力管理,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和限流分流措施,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二、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殡葬管理单位要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查找殡葬服务单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督促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价格管理、公平交易、信息公开、公益保障、规范服务、廉洁从业等八个方面做到“八不得、八提升”,提升规范优质服务水平。
三、大力推行文明绿色殡葬
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支持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集体共祭、社区共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对明文禁止焚纸燃炮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场所要执行到位,在祭扫服务场所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