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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通知
及时将普查数据统计归档保存,并继续按照《开县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开县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牧医发〔2016〕14号)要求,对
牛羊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普查(对有流产史的要进行重点调查),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五)开展消毒灭源和驱虫指导。组织对农村散养畜禽圈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灭源和驱虫保健指导服务,监督中小养殖场和大型养殖场规范、科学、有效落实定
期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减少污染。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操作各环节的消毒措施,包括对免疫部位、免疫器械及进出养殖场户防疫人员的消毒,加强防疫人员自身
防护,防止带毒传播和人员感染。
(六)规范执行兽医工作“三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推行兽医工作“三项制度”。在养殖环节,要督促“动物饲养场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制度”落实
,对动物饲养场不落实自行检测制度的,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进行处罚;对免疫质量不达标的,要通过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对不合格监测单元实
施补免。在产地检疫环节,要严格查验动物疫病监(检)测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并在检疫证明中备注报告编号。在基层兽医站和兽医人员管理上,全面规范实
施好定责、定岗、定员、定评、定酬等工作,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好考核的加力增效作用。
(七)做好废弃疫苗瓶的无害化处理。废弃疫苗瓶存在扩散病毒引发疫情的风险。各镇乡(街道)畜牧兽医站要集中回收废弃疫苗瓶,并在废弃疫苗瓶暂存点设
立生物安全警示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对废弃疫苗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与支持春防行动,要落实好人员、经费以及防控物资等,要及时召开会议,开展宣传培训,下发实施方案,对
各项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确保春防行动进度和质量。
(二)强化行为规范。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强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规范强制免疫疫苗储存保管和发放、领取记录等,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
果的情况发生。要规范免疫、消毒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以及消毒不到位引发感染等情况发生。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镇乡(街道)要组织辖区镇乡畜牧兽医站及时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要落实专人,通过重庆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
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每天每x填报强制免疫进度相关数据,禁止出现在春防全部完成后集中填报免疫数据的情况。因条件限制,不能每天填报的镇乡,至少
要在每周星期五中午前将当周免疫进度情况填报完毕,防止出现网络平台所统计免疫进度严重滞后于实际免疫进度的情况。各地的春防行动工作总结在4月20日
前交到区畜牧兽医局(联系人:温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件:xx)。
(四)强化督促检查。春防行动中,各镇乡(街道)要加强春防督查,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对
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区畜牧兽医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各镇乡(街道)春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
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镇乡(街道)将予以通报,并扣减动物防疫补助经费。
(五)强化考核评价。按照兽医工作“三项制度”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春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推动春防工作落实。考核评价以强制免疫
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为核心指标(强制免疫密度包括电子信息查询统计的强制免疫密度和现场抽查的强制免疫密度),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
,要及时进行强化免疫,认真查找原因和追究责任。用考核结果来计算、核定、发放单位的防疫补助和职工的绩效工资,形成有效的奖惩机制。春防行动结束后
,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也将组织春防效果检查,结果将在全区通报,并作为镇乡(街道)年度考核和防控经费拨付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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