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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2018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工作通知
进一步做好2018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工作通知
各区(市、县)环境保护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环境保护部门: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做好重要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环境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7〕x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安全问题隐患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办函〔2017〕x号)和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x环办发〔2017〕x号)要求,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岁末年初历来是环境安全的关键期,特别是春节、“两会”期间,受低温、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突发环境事件易发多发。各区(市、县)、园区环境保护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部门职责,全面落实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做到预防在先、处置及时。同时,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抓好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从根源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监管,有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园区环境保护部门要结合已开展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尾矿库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严查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安全隐患,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化工园区等污染物排放集中区域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的检查,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确保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妥善防范,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临近春节,一些行业仍处于生产活跃期,且部分企业可能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各区(市、县)、园区环境保护部门近期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体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管,采取联查联办、督查督办、严肃追责等方式,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的打击力度,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二是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应对低温、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严防因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和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三是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沟通,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建议,督促落实应急措施。
四、严格值守,扎实做好环境应急准备
各区(市、县)、园区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带班,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责任,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和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各区(市、县)、园区环境保护部门春节、“两会”期间必须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于每日16时前,向我局电话报告当日值守情况,并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此项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含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