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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好2018年元旦春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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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好2018年元旦春节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教科)局、各市直教育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就廉洁过好“两节”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廉洁意识,加强教育监督。各党组织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有关要求、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主要领导干部要对相关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自觉令行禁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用公款宴请、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收受电子红包和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禁违规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三、紧盯节点,严格执纪问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主动与同级党组织共同部署落实明察暗访工作,紧盯“四风”新动向、新情况,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各市直教育单位要将元旦、春节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2018年1月5日和2月24日前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