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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网上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2 7: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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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加强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

各党总支: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自觉,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提前部署安排,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要加强廉洁过节的宣传,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行为准则,随时随地对照,不折不扣执行。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又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严格教育管理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私人会所或隐蔽性场所安排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在国内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酒水、高档菜肴和香烟;严禁党员和干部接受商务宴请;严禁以商务接待名义宴请党政机关党员和干部。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性场所。

三、强化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

市纪委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中秋国庆期间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查处和问责典型案例;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学校纪委将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各党总支要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填写《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表》、《作风建设专项检查自查表》,于2017年10月12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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