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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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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扎实开好“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会前准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严格按照《关于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中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2017〕47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会议方案制定、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根据要求,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将参加和指导基层党(工)委及部分县直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督导组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督查指导。
三、严格程序报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10日前,须填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呈批表,将会议方案、征求意见建议汇总表、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提纲、批评意见等材料,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集中报送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指正,整改后,方可召开。县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单位,会前须向参会领导请示后确定开会时间。每个督导组选择参加1-2个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四、把握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会议召开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及时上报会议记录、整改清单等材料。